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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青红皂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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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乡县不同其余四县,它的地域规模只有酒乡县的一半大小,而且国殿也不在城中,而是建造在城外的昆仑山上。

国殿是国主居住的地方,也是五和国召开君臣会议,商讨国家大事的地方。

国殿建造在昆仑山的半山腰,由铸造师北冶子监工,全程参与其中。

在昆仑山的山巅之上,有一口青铜大鼎,据传言曾是大陆第一炼药师管丘壑留下的。

管丘壑曾是炼丹宗的太宗长老,与铸造大师北冶子又是至交好友。

传闻北冶子还是看在昆仑山上的那口大鼎,才答应五和国的国主,为其建造国殿一事。

这些都是一些市井传闻,不曾被记录在国志上。

国志与县志相同,都是记录一国、一城的民风民俗与传统文化,其中还会掺杂一些市井传闻或者是街巷小事,主要由国殿的执笔人攥写。

五和国的执笔人是一位俊朗小生,唇红齿白,身形挺拔,但因为不喜言笑,又被人私下成为‘冷面俊郎’。

这位冷面俊郎名为徐可为,是仙彩州人士,之所以不远百万里来到邨州,一方面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学识,另一方面是为了陪在百遮公主身边。

百遮公主也是一位修道者,曾跟随师父去往仙彩州游历,她与徐可为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仙彩州的孔雀大桥下。

那时徐可为为了补贴家用,曾担任过一段时间的船夫。

徐可为在第一次见到百遮公主的时候,就喜欢上了这位女子,他为了向百遮公主表白,曾花费半年时间,写下百万字她爱看的精怪小说。

等他把小说交到百遮公主手上的时候,公主已经准备离开仙彩州。

百遮公主看过小说后,说的第一句话,就是徐可为来邨州担任执笔人的动力。

百遮公主说,“徐可为,你的文笔这么好,要不要和我回去,在我父亲身边做事。当我父亲的执笔人吧,反正你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前程。”

她知道他叫徐可为,他知道她叫李梦澜。

周天申六人沿着官道一路走来,见到了很多去往水乡县的车队。

一打听才发现,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为了招亲大会,有一部分人其实是奔着招亲大会的名声来做生意。

官道上的车队一多,氛围瞬间就热闹了起来。

周天申腰上系着金色酒壶,背上又背起了自己的小竹篓,腰上不忘别着那把短刀。

那本名为修道五途的书被他放进了寸守物,里面的内容他大致都翻阅了一下,根据自己这一年的所见、所闻、所想,他已经可以断定这本书上所讲的内容的的确确与修道有关,而且内容囊括了修道的所有途径。

周天申所修人道,在最后一部分,一共十张。

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,周天申认真修习了有关于人道的所有内容,不可谓不受益匪浅。

来到太行山上,发现这里有很多他没有见过的野菜,蘑菇,还有野果子。

他都一一尝过,味道很是鲜美,用这些野菜煮过的菜汤再配上野鸡的肉,简直是人间美味,加上酆小都酿的清酒,这根本就是人间美味,就连不吃肉的忘禅小和尚都比平时多喝了几碗菜汤,更别提周天申和陶无疆这几位不讲荤素的俗人。

道无想双手插袖,哼着小曲,走在队伍的最前面,眼睛瞥向旁边马车上的俗家女子,眼中宠辱不惊,心里都是欢喜。

一路坐车无趣的紧,能在这荒郊野岭上碰到这么俊俏的少年郎,那些俗家女子想着被他多看几眼又何妨,反正他是道家的人,戒女色的,就算他不戒女色也不用怕,还有自家男人。

就算自家男人在她们心中永远都比不上那位编写《天首日志》与《聊相和》的菊白水,但是再怎么不济,总能对付一个道袍少年吧,要是连他都打不过,那干脆还是死了算了。

忘禅始终闭眼诵经礼佛,对俗家女子的招呼一概不理,在他眼里,俗世爱情与路边的猪粪无异,但他也明白,自己是不会有爱情的。

从他记事的第一天起,就被关在天香县的那座弥舍中,严寒酷暑,都只有自己与刚过世的师父一起。

那时他还不是他的师父,只是一位快被冻死,但是还没有被冻死,就被大僧抬到弥舍的可怜人,最后成为了弥舍的看门人,也成了他最亲近的人。

小和尚认为这片大陆上到处都是可怜人,要不然怎么会有生老病死一说,只有活不下去的人,才会寻死,只有可怜人才会活不下去。

他师父就是这样的可怜人。

陶无疆、刘洄与章甫三人是酆小都找来帮忙的,本可以在过江马坊就掉头的三人觉得自己受了酆小都这么大的恩惠,如果不做点什么,心里总是会不舒服,一旦这种不舒服衍化成自己的心魔,那可比不承接这份恩惠还要让人难受。

六人走走停停,一路看看风景,也不会觉得无聊。

本以为车队会很快跟上的他们,在到达走龙马坊的时候,只收到了一份由过江马坊寄来的书信。

信是由蒋福写的,大致内容很简单,就是在他们六人走后,那群前来刺杀的杀手又折路返回,再次袭击了车队,还好留守在过江马坊的林婉若赶来支援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

信的末尾告诉他们,这次车队的损失并不是很大,除了稔鹤镖局的大当家和四当家受了一些伤,基本上没有人员伤亡,最后让他们不要挂念,安心上路就好,他已经通知了走龙马坊的大管事王飞,他会照料一切。

坐在客房的椅子上,周天申放下信纸,对面坐着走龙马坊的大管事王飞,他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,面色和善,举止得体,同样是从国殿退下来的老人。

王飞和颜悦色道,“蒋福已经将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我,你们放心,从现在开始,走龙马坊将负责大家的起居与安全。我已经下令,走龙马坊的一半人员都会护送你们去往水乡县,不过,有一点我需要先确认一番,你们在水乡县有没有接头人,蒋福并没有在信里说这些。”

周天申摇摇头,说道,“酆小都走的时候,没有说这些。”

王飞沉思道,“这就有些难办了,如果没有接头人,我们在水乡县就如同无头苍蝇,很难做事的。”

周天申看向道无想,道袍少年半躺在床上,看着横梁,若有所思道,“接头人也许就在城外等我们,他手里应该有我们的信息,只要我和小和尚露个面,他会主动找到我们的。”

王飞拒绝道,“这可不行,现在杀手还没有全部抓到,谁知道他们会再次行凶,不能让你们在城外随便的抛头露面。”

道无想闭上眼睛,索性不想,说道,“那我就没有办法了。”

周天申收好信件,放在竹篓里,起身打开窗户,客栈后面是一片花海,每一朵花瓣上面都有一个粉红色的身影,特别娇小,看到周天申在观察它们后,它们乱作一团,急忙躲在花蕊中,伸出一颗小脑袋,向外张望。

王飞走到窗户旁,看着花海之中的花精灵,笑道,“它们是我跟花香县的县主借来,为我家的花播种的花精灵。每一个都有五十年的道行,很是珍贵。”

周天申数着花精灵的数量,竟有六十个,不由得感慨道,“我家后面就是一座大山,也见过很多窟兽,但是精灵之流,却从来不曾遇到,更别说是这种花精灵了。”

周天申突然想到那位绿衣青年,铁流曾说他是由一根数枝修炼成人形的精灵,当时只顾着惊讶,忘了问他精灵的种类,不知道还能不能遇到那位脚底冒烟的树枝精灵。

王飞沉思道,“老槐村嘛,我也曾去过,你们那里的无名大山很大啊,我当时花了一年多的时间,也才走到十分之一大小,不过这些路程就已经足够让我感到惊险,不知道大山深处到底藏着什么?”

两人你一言,我一句地闲聊着,道袍少年已经躺在床上睡着,小和尚喝了一杯又一杯茶,想着什么时候开饭。

陶无疆三人没有与周天申三人睡在一屋。

看着天色不早了,王飞转身告辞,事先安排好的客栈伙计将后厨准备的荤菜与肉汤一并端到客房,考虑到小和尚身为佛家人,不食肉腥,便为他单独准备了一份馒头和菜汤。

三人吃的很好。

到了晚上,王飞再次来到客房,告诉他们,他已经让走龙马坊中腿脚最快的伙计连夜赶到水乡县,去打听打听那位接头人到底是何身份,估摸着明天中午就会回来,明天下午应该就可以出发了,让他们安心等着便是。

躺在床上,又是踏实的一夜。

第二天清晨,周天申走下楼,客栈一楼已经坐满了一半,店伙计站在门口,不知道在看什么。

走下楼,王飞从柜台后面走出,与周天申找了一个靠窗户的位置,向他介绍那半边客人,直言不讳道,“老实告诉你,在你们来到这里之前,他们才是我们这里最高贵的客人。”

“那位戴着金纱斗笠的是稻香县的一流大家,金家的大小姐,金莎杀,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是杀人的杀,之所以取这样一个名字,是因为这位姑奶奶最喜欢杀人,而且杀的都是负心汉。”

“金家左边的是同为稻香县一流大家的世家,这次世家只来了二儿子和大女儿,分别叫做世王和世妃,两人同天生辰,感情最好,性格也是最契合的,听说两人还是世家的‘世同心法’的继承人,这种心法在世家有将近百年的传承,很多人都听说过,但是却没有见过。”

“两家后面的是稻香县的二流世家,白家。白家这些年可谓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,本是三流小家的他们因为与十二房的星历房扯上了关系,所以便一举跻身二流世家,现在也算是稻香县有头有脸的人物。”

“最后一家就是稻香县的封鬼家族,关于他们家族的传言,我觉得你知道的越少越好,毕竟他们是和死灵一族打交道的,那可都不是好惹的。”

说完这些,王飞口干舌燥的喝上一壶自家泡的茶,嗯?一嘴的茶叶末。

周天申问道,“你之所以和我说这些,是不是酆小都事先给你通的气?”

王飞掩嘴装作打哈气,最后只扔下一句,‘他也是为你好’,便走开了。

没等多久,道无想与忘禅一同走下楼,坐在周天申的对面,三人分别要了一份包子与热茶,吃过早饭,没有人出去。

等到中午那位腿脚最好的店伙计回来后,王飞特意将他带到周天申的客房。

店伙计有些愣头青,看到一向威严加身的大管事此时却毕恭毕敬的站在一旁,还以为是国殿来了什么大人物,便不分青红皂白的就要跪下磕头,周天申连忙将其拦住,心里唏嘘不已。

王飞忍住笑,解释道,“大牙,这三人都是马坊的客人,你不用拘谨,只把自己打听到的事情告诉他们就行。”

大牙点点头,说道,“我前后去了三家马坊,他们都没有见过一位来自酒乡县的眯眯眼青年,还说从不知晓什么是押解任务,最后等我从城中赶回来,来到水锦集市的茶馆中休息的时候,无意间听到那里的伙计们在聊天,还听到了酆老板的名字,我急忙前去询问,一打听果然是他,可是他们只说酆老板只留下了一个斗笠和一只小臭虫,其余的再也没讲过。”

王飞示意大牙退下,问道,“难不成这次的接头人是酆老板自己?”

周天山点点头,表示同意。

也或者没有接头人,周天申在心中想道。

几人不再耽搁时间,迅速乘坐马车离开。

周天申察觉到,在他们身后,遥遥的跟着一支白车队与一支没有车夫的车队。

是白家和封鬼家族。

陶无疆是武人,不喜欢乘坐马车,便骑着自己的马跟在车队后面,在注意到身后的异样后,不动声色的驱赶着爱马向前快走几步,来到马车窗前,敲了敲窗沿。

周天申拉开窗帘,陶无疆轻声问道,“从稻香县出来以后,他们就一直跟在我们后面,需不需要警告他们一下?”

周天申摇摇头,说道,“也许只是巧合,你们三人多多留意一下,千万不要出现误会。”

刘洄和章甫搭乘章甫的纸鹤,飞在车队上空,看到陶无疆摇头,也就没有降落,只是章甫从袖中捏出几张纸人,扔在纸鹤上,手指长短的纸人趴在纸鹤上面,盯着白家与封鬼家族的车队。

周天申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为了这支车队的主心骨,王飞是看在酆小都的面子上,陶无疆三人应该也是看到他的的面子上,毕竟道无想和忘禅两人不是睡觉就是念经,从来不会过问这些,这一路上都是周天申在打点。

周天申不奢求太多,只要车队安安稳稳的走到水乡县就行,酆小都那个家伙,也许就在城外等着他们。

白家与封鬼家族的车队远远的跟在后面,不多不少,始终保持着五十丈的距离。

周天申起先还有些担心,但是走这一路都相安无事,也就不再理会,只当是他们的家族传统。

车队从走龙马坊出发,沿着官道走了几日之后,很快便来到了山脚下的水锦集市。

因为临近招亲大会,这些天会经过很多车队,为了方便车队经过,集市上的摊贩很自觉的将摊位向后挪去。

周天申他们这次出发,带上了那位大牙,他和周天申他们乘坐同一辆马车,在经过茶馆的时候,他指了指茶馆门口的少女,说道,“就是她。”

周天申注意到少女头上的斗笠和她身边的那只小虫子,在阳光的照耀下,斗笠上显现出一个酒壶的影子。

他急忙从车上下来,向少女讨要了那个斗笠,上下摸索,最后终于在斗笠边沿找到了一封信。

还回斗笠,回到车上,打开信纸,信上说,这次押解任务的接头人就在水乡县城西的一户农家中,因为地处偏僻,便在信纸背后画了一副地图,酆小都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了。

收起信纸,车队驶进水乡县。

刚过城门,大牙便下车告辞,说是好不容易进一趟城,想要给自家小妹买些东西。

王飞知道他的性格,怕他把钱都花在小妹身上,而不舍得给自己花,而且这次吩咐给他的任务做的不错,便又多给了他一些银两,让他多买一些。

车队在城里东拐八拐,终于在城西的一片荒地上找到了一间小木屋。

周天申一行六人从车上下来,王飞选择留在车上。

推开木门,灰尘从门上掉下来,刚好砸在周天申的脚面上,一股腥臭味扑面而来,六人掩面,借着晨光,可以依稀的看清屋子里的情形。

屋子里有一方木桌,桌子腿上结满了蜘蛛网,三个人分立而坐,其中两人仰着头,七窍流血,两人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瓷盘子,盘子上有一条发臭的烤鱼,烤鱼上爬满了蛆。

另一个人就是酆小都,只见他笑眯眯的喝着酒,指着房间中的椅子说道,“随便坐,都别客气。”

周天申站在门口,让他出来,酆小都不情愿的走出木屋,手掌遮挡着阳光,解释道,“我们都来晚了,接头人已经死了。”

周天申看着酆小都的侧脸,问道,“你知道凶手?”

酆小都活动四肢,说道,“先阳地界杀手界的大姐大,黑寡妇下的手,呵,不知道李霄怎么处理这件事。”

几人坐上马车,王飞与酆小都打过招呼后,便领着自己的人回去了,陶无疆三人也随之告退,原本十几辆马车的车队,现在就只剩下了四人。

酆小都和周天申坐在车厢外,一人手里拿着一个酒壶,驱赶着马车向国殿出发,路上,酆小都向周天申解释了黑寡妇与李霄之间的关系。

酆小都笑道,“黑寡妇原名张希敏,是李霄的青梅竹马,两人曾在鹊桥下面私订过终身。可惜世事无常,李霄的父亲已经为他找好了婚配,为了自己的前程,他不敢违抗,便抛弃了自己的青梅竹马,与现在的妻子举案齐眉,现在育有一女,就是百遮公主。”

马车来到城东,那里已经排了一支长龙车队,一眼望不到边,想来都是参加招亲大会的。

周天申问道,“你既然知道杀手的身份,就一定知道她的下落了。”

酆小都收起酒壶,慵懒道,“不仅我知道,就连李霄也知道,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?既然是你辜负了别人,就要承担后果,这是永远不变的道理。唉,我看咱们还是找一个客栈住下吧,时间不到,城门不开,任何人都不能进昆仑山。”

“连你也不行?”

道袍少年的脑袋从车厢中伸出来,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。

酆小都看向身后,没好气道,“要不是你们,我现在还在家里面喝酒呢。”

道无想换上平常人的衣服,坐在周天申与酆小都二人中间,吃着糖葫芦,看着天上的白云,喃喃道,“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,没有拘束。”

酆小都手指敲着手背,说道,“放心吧,这一趟进城对你们来说,没有坏处。”

等了半个时辰,长队纹丝不动,也不见有马车从队伍中驶出,酆小都便骂骂咧咧的驾驶着马车向附近的客栈走去。

在客栈住下后,又等了五六天,在此期间,水乡县又增加了近百支车队,因为水乡县没有那么大的居住面积,后来的车队就全都在太行山上住下了,一时间,太行山灯火通明,夜不能寐。

终于等到了开城的那一天,为了防止骚动,国主特意下了一道指令,每支车队只允许一辆马车进入昆仑山,为此还特意将国殿的守门将士派遣了下来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昆仑山半山腰

一个硕大的白玉广场镶嵌其中,广场后面是一座金殿,名曰国殿。

广场中央有一根黑色石柱,石柱上刻画着繁杂的古文,每一个古文四周都有一只金乌守护着,石柱下面坐着一位怀里抱着一杆特别大的毛笔的青年,青年的身上到处都是墨水,面前则是一堆杂乱的书籍。

国殿前的台阶上,站着三个人。

一个穿着金色衣服,衣服上绣着金乌的高大男人,男人身边站着一位英气女子,女子挺胸抬头,腰上悬挂着一柄长剑,剑鞘上镶嵌着一颗颗颜色迥异的圆珠,英气女子手中还握着一杆长枪,往那一站,英气女子身上所散发出的气质不输于任何一位男子。

两人身后还站着一位仙风道骨的老人,老人一身布衣,整齐干净,白色的长胡子垂在胸前,手里拿着一杆毛笔。

男人就是五和国的国主李霄,英气女子是百遮公主李梦澜,老人是百遮公主的师父,亦是五和国国师,本名尘嚣,被人尊称黑白仙师。

百遮公主向前走出一步,与李霄肩并肩,踮脚眺望广场上的徐可为,埋怨道,“父亲,你要是不愿意我们两人的婚事,只说便可,干嘛这么难为他,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性子。”

李霄温和一笑,就像是寻常父亲对待自家小女那样,轻声道,“我就是知道他的性子,才会去让他翻译出金乌柱上的古文,但我更知道你的性子,要是有一天,你觉的徐可为配不上你了,你会怎么做?”

李梦澜洒脱一笑,“我的男人配不上我,那他就不配做我的男人。”

李霄与身后的黑白仙师对视一笑,叹息道,“你的脾气真是一点都没改,我看你又偷懒,不听从仙师的教诲了吧。”

听闻此处,老人惶恐不已,脸上却是淡淡的笑意,抱拳弯腰请罪道,“国主可千万不能这么说,我这一把老骨头,可经不起公主的折腾,委实是我拖累了公主的修道才是啊。”

李霄并没有让老人起身,只是双手负后,手指合拢,向上一抬,老人只感到一阵清风从腋下生出将自己抬起。

李霄向自己的女儿炫耀道,“成天嚷嚷着自己的本领多么高强,我看还不如我这个闭门造车的老头子,仙师,我这一手不错吧,按照你们忘物门的说法,这应该叫知耻而后勇吧。”

老人笑道,“国主真是折煞老夫了,我那时只不过是一句玩笑话,您要是在这么说下去,我可真就没脸站在这里了。”

李梦澜也来为自己的师父打圆场道,“父亲真是的,您要是在这样,我和师父就再也不回来了。”

李霄干咳两声,这事也就算过去了,他指了指广场上的青年,说道,“徐可为是一个人才,但是也只能是一个人才,关键就在于他的心,太过执拗。”

老人附和道,“国主说的不错,其实徐可为这孩子天赋很高,也肯下苦功,但就是有一点,爱认死理,脑子不懂得变通,所以在处理事情上面,有些二愣子。”

李霄转过身,面对国殿大门,笑道,“这种性格倒是与某个人很像。”

老人与李梦澜瞬间来到李霄面前,如临大敌,可是他们心中所想的事情并没有发生,李霄将二人推开,说道,“放心,我这次大难不死,他比平时安分了很多。”

李梦澜不屑道,“切,又不是您把他关在这里的,他凭什么冲你发火,要不是师父拼着天境修为不要,你早就尸骨无存了。”

“梦澜。”

老人厉声喊道,李霄摆摆手,表示不介意,最后无奈道,“招亲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,你先下去准备准备。”

李梦澜抱着长枪说道,“事先说好了,如果招亲大会的冠军是我,那我和徐可为的亲事,您不许掺和。”

李霄点点头,李梦澜转身离开。

老人说道,“除了本国以外,伏羲帮,祥云国以及凄惶旗的人也会来,那些人可不是好对付的,如果真的被他们迎娶梦澜,你舍得?”

李霄目视前方,心中所想,不为人知,只是随口说道,“梦澜不会输。”

老人抱拳离去。

两人走后,孤身一人的李霄徒步走进国殿。

良久,国殿中传来野兽的嘶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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